驻乌干达使馆公证办理指南
2018-06-28 00:46

  一、适用情况

  公证是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驻乌干达使馆受理旅居乌干达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当事人的公证申请。

  二、使馆可以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1、声明、委托;

  2、国籍、居留、指纹;

  3、文书上的印鉴、签名属实。

  三、使馆不能办理的公证:

  1、涉及重大财产委托事项的委托书或声明书公证,如处分房产、放弃房产继承权、股权交易、贷款、行使股东投票权利等重大事项的,使馆按规定不能办理,请当事人亲自回国办理。

  2、不办理担保性委托书

  指委托人向他人借贷时,出借人要求委托人出具的,以授权出借人(或出借人指定的人)全权处分相关房产作为归还借款担保为主要内容的委托书。

  3、不办理合同、协议类公证,不动产公证以及公司章程、注册文件、招标投标、票据、贷款等公司、金融事务公证。合同、协议类公证,公司、金融事务公证涉及我国金融、公司法律事务,应在中国国内公证机构办理;不动产公证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

  4、不办理发生在中国或乌干达的法律行为与事实公证。

  使馆不能办理的公证,可在乌干达当地办理完公证和认证手续后再来我馆办理认证,但使馆不保证国内用文单位会接受认证文件。发生在国内的事实或法律行为,当事人可委托国内亲友在国内代办,也可亲自回国办理。

  四、受理时间与收费标准

  每周一、三、五8:30—11:30受理公证申请。

  正常办理:五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顺延)

  加急办理:三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民事类 80,000先令,商事类170,000先令,加急费90,000先令。

  五、办理各类公证须提交的材料与要求

  1、委托书公证

  (1)如实、完整填写的《公证申请表》(详见附件1);

  (2)下载并打印出《委托书公证告知书》(详见附件2),熟悉告知书具体内容并照此自行拟写委托书文本,携带该告知书于办案当日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名并填写日期。

  (3)委托人有效的中国护照原件,护照(带照片)资料页及最近一次出入境验讫章页的复印件(法定机构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委托人有效的居留证、工作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5)委托书文本(可参考附件5、附件6,也可根据国内办案单位需求自行撰写文本);

  委托书内容须真实完备,文字表达准确,不得违反法律与社会公序良俗。委托书应打印或用蓝黑色墨水笔书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不得涂改。请勿事先签名或填写日期,只能于办案当日待领事官员审核通过后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名并填写日期。

  涉及重大财产委托事项的公证,如处分房产、放弃房产继承权、股权交易、贷款、行使股东投票权利等重大事项的,因使馆无法准确核实当事人的处置权利,因此无法予以办理。

  涉及寄养委托的,须由被寄养儿童父母双方提出,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等(如亲属关系公证,出生证明等)

  (6)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权利证明材料;

  (8)领事官员根据个案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2、声明书公证

  (1)如实、完整填写的《公证申请表》(详见附件1);

  (2)下载并打印出《声明书公证告知书》(详见附件3),熟悉具体内容并照此自行拟写声明书文本,携带该告知书于办案当日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名并填写日期。

  (3)声明人有效的中国护照原件,护照(带照片)资料页及最近一次出入境验讫章页的复印件(法定机构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声明人有效的居留证、工作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声明书文本(可参考附件7,也可根据国内办案单位需求自行撰写文本)。

  内容须真实完备,文字表达准确,不得违反法律与社会公序良俗。声明书应打印或用蓝黑色墨水笔书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不得涂改。请勿事先签名或填写日期,于办案当日待领事官员审核通过后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名并填写日期。

  (5)与声明事项有关的权利证明材料;

  办理无配偶声明书公证,离婚的应提交离婚证或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丧偶的请提供原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领事官员根据个案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说明:当事人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亲自申请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声明书上签字,声明书的内容由声明人自己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婚姻状况声明书公证的有效期一般为六个月;未婚人士如办理户口等事项声明需先申办无配偶声明书公证,应在声明书中说明此证明仅限用于在国内办理相关事宜。

  3、国籍公证

  (1)如实、完整填写的《公证申请表》(详见附件1);

  (2)申请人有效的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

  (3)申请人有效的居留证、工作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材料。

  说明:国籍证明是对当事人具有或不具有中国国籍事实的证明;一般可为拟申请加入外国国籍的中国公民出具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证明书;可委托他人办理,但应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和由公证当事人出具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4、居留公证

  (1)如实、完整填写的《公证申请表》(详见附件1);

  (2)申请人有效的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

  (3)申请人在乌干达永久居留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盖乌干达移民局章);

  说明:居留公证可用于到中国国内申请华侨身份认定等用途,但该公证不是华侨身份证明。居留公证可委托他人办理,但应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和由公证当事人出具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5、指纹公证

  (1)如实、完整填写的《公证申请表》(详见附件1);

  (2)申请人有效的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

  (3)申请人有效的居留证、工作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说明:当事人应当亲自申请,在领事官员面前捺指印并签名。

  6、在固定格式文书上的签名属实公证

  (1)如实、完整填写的《公证申请表》(详见附件1);

  (2)申请人有效的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

  (3)申请人有效的居留证、工作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 有关文书原件。

  说明:有关固定格式文书一般指国内法院要求的诉讼委托书、送达回证等司法文书,或银行的表格、单据等;当事人亲自申请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有关文书上签字。

  7、学历证书、驾驶证、职业资格证书、结婚证等原件与复印件相符或译文相符的公证

  (1)如实、完整填写的《公证申请表》(详见附件1);

  (2)申请人有效的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

  (3)申请人有效的居留证、工作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驾驶证、职业资格证书、结婚证等原件与复印件;

  (5)国内公证机构出具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的学历证书、驾驶证、职业资格证书、结婚证等证件的公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说明:使馆可出具以上证件原件与复印件相符、译文相符的公证,用于申请人办理乌干达居留与工作许可。

  8、亲属关系公证

  (1)如实、完整填写的《公证申请表》(详见附件1);

  (2)申请人有效的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

  (3)有效的居留证、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经中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复印件。

  说明: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当事人本人应亲自到使馆提出申请并现场签名。对未婚夫妇关系申请的亲属关系公证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1、声明书、委托书、指纹等公证必须由本人亲自来驻乌干达使馆办理,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有关文书上签名或捺指印。如涉及到一些重要财产或其他重要事项,还须填写《公证认证接谈笔录》(详见附件4)。

  2、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如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法定代理人(即监护人)代理。

  3、法定机构申办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其他组织申办公证,应当由其负责人签字。

  4、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不充分,虚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文书申办公证的,以及有不按规定支付公证费等情形,驻乌干达使馆不予受理。

  5、对驻乌干达使馆不能办理的公证种类,需在国内公证机构办理公证的,如当事人在乌干达、不便回国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国内亲友、律师等)到国内公证机构办理;如国内公证机构要求,当事人可在驻乌干达使馆办理委托国内亲友代为办理的委托书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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