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领事认证办法》,领事认证是指领事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者国外有关文书上的最后一个印鉴、签名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的活动。
领事认证是领事认证机构以国家名义对文书予以确认的活动,其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得以承认,不会因为怀疑文书上的印鉴、签名的真实性而影响其域外的法律效力。领事认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真实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领事认证不对公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书证明的事项行使证明职能,不对文书内容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文书内容由文书出具机构负责。
一、乌干达有关机构出具的出生证、结婚证、学历证、死亡证明、驾驶证、原产地证、商业发票等各类证书或文书需要拿到中国国内使用的,须办理领事认证。办理程序如下:首先到乌干达公证机构对文书进行公证,再到乌干达外交部进行认证,最后到中国驻乌干达使馆进行领事认证。
二、中国国内出具的出生证、结婚证、学历证、死亡证明、驾驶证、职业资格证、工程师证、原产地证、商业发票等各类证书或文书需送往乌干达使用的,须办理领事认证。办理程序如下:首先须将上述证件或文书在国内公证机构公证,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领事司办理领事认证,最后到乌干达驻中国使领馆办理认证。
三、乌干达大多数律师事务所都有公证职能,可到当地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进行文书公证。公证文书在两页及以上的,应要求公证机构采用或火漆加封、或加盖骑缝章或者加盖钢印等不易被拆换的方式进行装订。
四、驻乌干达使馆受理领事认证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的《认证申请表》一份(详见附件1);
2、拟申办领事认证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使馆认证前,文书须完成经乌干达公证机构公证和乌干达外交部认证共两步程序);
3、申请人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在乌工作证和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同时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文件认证,还应提交公司法人代表的护照复印件及能证明公司法人代表身份的公司文件;
4、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的证明材料。如涉及重大或重要事情,申请人还须填写《公证认证接案笔录》(详见附件2)
五、驻乌干达使馆领事认证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
每周一、三、五8:30—11:30受理认证申请。
正常办理:五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顺延)
加急办理:三个工作日
民事类/商事类:免费;加急费90,000先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