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前往香港
2025-06-24 23:53

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过境香港(含返回内地),可凭有效护照、前往目的地的入境证明文件和联程机、船、车票,在港停留7天,无需办理进入许可。

赴港停留超过7天,或因工作、就读、居留等事由赴港,需提前办理进入许可。

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过境香港或入境香港,均需提前办理进入许可。

三、进入许可可向驻外使领馆申请,也可直接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申请。采用何种方式,由申请人自定。

四、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联系方式

地址:香港新界将军澳宝邑路61号入境事务处总部

电话:+852-2824-6111

传真:+852-2877-7711

邮箱:enquiry@immd.gov.hk

五、驻外使领馆办理进入许可要求

(一)办理流程

请提前致电使馆或邮件咨询最新办理政策及流程。

电话:+256-393000172   

邮箱:consulate_uga@163.com

(二)材料要求

1、护照:有效期应超过持有人预计在港逗留时间1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

2、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的《香港签证申请表》;

3、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

4、在(驻在国)居留证件;

5、其他材料:请查阅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https://www.immd.gov.hk/hkt/)要求。

(三)办证时限和收费标准

请咨询使馆相关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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